近日,鉴骗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河南省林州市男子郝建峰依托沈阳老妈乐商贸公司,以办卡消费返利、提供免费旅游等营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442万余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2017年初,沈阳老妈乐商贸公司,吸引了很多老年人关注。他们通过设立分店、散发传单、当面授课等方式,声称专门办理养老业务,并向老年人许诺,只要花钱办卡,成为“老妈乐”会员,以后就不愁养老,还能领取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
所谓的消费就是存钱办卡,存1280元为银卡会员,6400元为金卡会员,12800元为钻石卡会员,19200元为白金会员,25600元为翡翠会员。办卡后,每月即可兑付公司承诺的高额利息和物品。
凡是买过卡的会员,都会得到一个账户,凭借账户中购物券数量,可以在各自所对应的分店,提取相应的现金。为了增加吸引力,老妈乐公司声称还给高级会员提供免费旅游。在活动的推广现场,只要交25600元购买一张翡翠卡,就获赠三天两夜的国内游,购买三张翡翠卡,赠俄罗斯单人游一次。
为了让老年人相信他们是合法企业,“老妈乐”公司经常在各地以各种名义举行推广活动,并会提前在一些场所精心布置,宣称是公司基地。然而,就在很多老人打消疑虑,投资成为会员后,”老妈乐”公司却不再兑现返利承诺了。
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郝建峰伙同赫某、袁某等人以经营鹤壁市淇滨区妈妈乐日用百货商贸行、鹤壁市淇滨区惠佳日用百货店名义,依托沈阳老妈乐商贸公司(2017年2月变更登记为全家福健康管理公司),以办卡消费返利、提供免费旅游等营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2018年5月31日,郝建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警方抓获,同年6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3日被该局逮捕。
经鉴定,郝建峰经营上述商贸行、百货店期间,共计吸收公众存款4427738元,未兑付2733761.5元。郝建峰将吸收的公众存款全部汇入全家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另查明,被告人郝建峰非法所得86479.26元,案发后已全部退出。
3月20日,淇滨区人民检察院向淇滨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淇滨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过庭审后,淇滨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建峰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6月11日,淇滨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郝建峰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并追缴郝建峰和全家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非法所得,返还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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