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汇天下”传销案宣判 公诉机关抗诉对李占龙等人的判决

2018年12月5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原审法院)对被告人李占龙、高佳生、秦某峰、解某鹏、密某玉、成某才、樊某芳、陶某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法院宣判后,原公诉机关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5月9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审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鉴骗了解到,该案是轰动一时的“聚汇天下”网络传销案。2016年12月5日,李占龙等人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上坪村注册成立了贵州怀庄酒业(集团)聚任时代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贵州怀庄酒业集团旗下的一家子公司,后更名为贵州聚任时代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任时代公司)。李占龙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同年9月28日,聚任时代公司收购前海金达通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之后,李占龙等人通过深圳市某公司开发了“聚汇天下”会员系统,并推出“聚汇天下”线上商城。同年9月27号,聚任时代公司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挂牌。

“聚汇天下”自称是为厂家找渠道销路,为平台打造消费数据,为消费者转变身份从单一的消费者变为消费商和创业者,,从而获取商业模式利润的分配的三方共赢的平台。实际上,该平台就是典型的拉人头式的网络传销。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李占龙等人依托“聚汇天下”商城,以会员注册必须填写推荐人手机号为前提,会员充值后“聚汇天下”商城另赠送同等的充值金额,并每天按照账户余额1.5%的比例进行返利,如果注册会员推荐下线会员并让下线会员充值,即可获得其推荐的以下三级会员充值金额的10%、10%、6%为收益,返利后的金额达到100元需扣除10%的手续费,另扣除10%用作商城购物券才可提现。

李占龙等人依托“聚汇天下”商城,通过不断引诱会员注册充值获得加入资格并不断发展下线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注册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18年2月26日,李占龙、高佳生、秦某峰、解某鹏、密某玉、成某才、樊某芳、陶某兰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枣庄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早在2017年8月25日,鉴骗就曾“聚汇天下”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的问题,联系过贵州怀庄酒业集团的赵总,赵总称“聚汇天下”属于怀庄酒业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聚任时代公司的网上商城,具体情况并不清楚。

同年8月29日,怀庄酒业集团发布声明称,聚任时代公司为了拓展怀庄酒业集团销售市场而成立的,该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所有业务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等均自行承担。

同年9月6日贵州怀庄酒业聚任时代公司名称变更为聚任时代公司,公司股东也变更为李占龙、高佳生。同年9月24日,贵州怀庄酒业集团解除与聚任时代酒公司的合作关系。

鉴骗最后提醒大家,按照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如今传销组织改头换面,注册正规公司,并不代表它就是正规的。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其实目的还是骗取钱财,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入门费为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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