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黑龙江省、大庆市都出台了很多法规。
2018年10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其中规定,六十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记名预付卡应当允许免费转让等。
76岁夏女士在乾和城的一栋居民楼里,连听了几次课,花3960元买了一个床垫。第二天,她后悔了,想退,可对方没同意。无奈之下,夏女士投诉至高新区消协,经调解,夏女士很快就拿回了全部货款。
2019年3月7日,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大庆市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落实省里要求的同时,明确提出,在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20日,我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查办典型案件,曝光违法案例。
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工作是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今年我市将重点整治以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
2016年9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明确规定,旅行社要与保险公司就旅游意外险的投保年龄上限进行沟通协商,采集老年旅游者的详细信息,包括个人健康情况、通信方式、紧急联络人信息;选择具备紧急物理救护等业务技能、了解一般医疗常识、具有至少3年导游从业经验、做事细致耐心的导游或领队全程随团服务;人数100人以上的老年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75岁以上老人抱团,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且宜由成年家属陪同;老年游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老年游产品应一价全包,不宜再安排自费项目等。
2017年7月14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明确了20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涵盖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多个方面。这些惠老政策将逐步落到实处。
《意见》提出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到2020年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将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鼓励通过基本卫生公共项目,每年为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意见》还要求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加强社区、家庭的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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