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老板被刑拘!央视:客观上有关部门已沦为传销保护伞

“天津日报”1月7日消息,记者从“权健事件”等联合调查组获悉,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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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天津市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1月2日,对在权健肿瘤医院涉嫌非法行医的朱某某立案侦查。

截至1月7日,已对束某某(男,51岁,权健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另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取保候审。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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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集团董事长束昱辉。新华社图

焦点

天津副市长:经核查权健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2018年12月28日记者获悉,27日下午进驻权健公司的联合调查组核查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就此,记者采访了天津市副市长、联合调查组组长康义。

“最近,天津权健公司涉嫌夸大宣传、传销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作为联合调查组组长,深感责任重大。过去的24小时,调查组分为若干小组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取证。目前经过初步核查,天津权健公司部分产品涉嫌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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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权健集团天津总部中医文化长廊内对负离子磁卫生巾的介绍。但记者在原国家食药监网站上,并未查到该产品的备案信息。

权健集团官网下架多款保健品 经销商曾宣称可抗癌

去年12月30日,权健集团官网“健康生活”栏目中共展示出92款产品,与较早前相比减少了6款产品,包括9款营养保健产品和自然医学产品,但新增了3款内衣产品。

本次下架的9款保健食品中只有“盛坤牌双仁沙棘口服液”能在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到生产批号,且权健公司仅为受委托生产该产品。

▲淘宝输入“权健”已无结果 但用“全健”依然能找到权健产品。

患癌女童父亲将再起诉:让更多人了解权健真实面目

2014年11月,周二力以女儿周洋的隐私权、名誉权受侵害,将权健公司起诉,要求删除不实信息、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的证据不足,驳回周洋一方的诉求。

周二力告诉记者,他已有新的证据,计划再次起诉权健公司,不为索赔,只图让更多人知道真相。

天津日报评论员:重打猛打真打,坚决铲除保健品乱象

保健品关乎百姓生命健康安全,决不能成为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灰色地带。从本月起,我市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彰显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守护人民健康安全的坚定决心。

在保健品销售中,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诈等手段花样频出。有的打着免费体验、义诊的幌子搭售保健品,有的为牟取暴利把普通产品吹得神乎其神,用所谓“包治百病”的偏方秘方忽悠百姓,更有的以会议营销、销售返利等形式,干着“拉人头”传销的勾当,在一场场所谓的“专家会诊”、一次次免费的“体检赠送”中,不少人省吃俭用的积蓄变成了一堆堆没有价值的瓶瓶罐罐。

还有的无良厂家“玩概念”,产品游走在食品、药品、保健品之间,利用灰色地带疯狂牟利,野蛮生长。甚至于有的消费者被虚假宣传蒙蔽了双眼,生病不去医院就诊,信偏方用秘方,没治了病还耽误了救命。如此乱象,非治不可,非严管严治不可。

“重拳砸下力千钧”。整治保健品乱象要扼住“保健品违规”的七寸,以雷霆手段直点死穴、毫不手软。

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保健品以及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销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就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治乱、严厉查处;对以会议营销、网络销售、电话营销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就是要猛药去疴、决不姑息。

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畅通渠道,让群众成为治理保健品乱象的参与者、“生力军”,形成发现一起、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高压态势。

重打、猛打、真打,坚决铲除保健品乱象这一顽瘴痼疾,务须秉持除恶务尽的态势,决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此次整治行动牵住监管的“牛鼻子”,协调多部门高效联动,不留死角,拉起天罗地网,实施精准打击。整治保健品乱象,不但要“灭死角”,还要“断后路”。要加强警示宣传,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做到釜底抽薪,彻底铲除违法保健品蔓延的土壤,坚决防止风头一过,死灰复燃。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以铁的决心、铁的行动捍卫人民群众利益,疾风厉势斩断非法牟利的黑手,才能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撑起“安全之伞”、筑牢“安全之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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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天津武清,武清区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在权健肿瘤医院检查完后离开。

央视:客观上有关部门已沦为传销保护伞

1月6日,央视财经微信公众号发表评论。

关于传销的新闻,这些年来可以说是不绝于耳。但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基本都是打击了多少传销组织,解救了多少陷于传销或者差点陷入传销的人员,帮助消费者挽回了多少损失。最后的结论,几乎也无一例外,都是希望每个人都要睁大双眼,不要贪图暴利,不要搞传销行为也不要加入传销组织,发现传销行为和传销组织要及时报警。

似乎是从消费提醒到处置措施早已布下天罗地网。可实际情况却是,消费者受骗、人员陷入传销组织的现象仍然屡禁不绝。

有的传销组织在“斗争”中经验越来越丰富,手段越来越高明,甚至不断往合法化“洗白”,企业运营越来越多元化,用其他经营行为掩盖传销行为,用其他经营之名掩盖传销之实。

而反观我们的监管,不得不说,有关部门并没有因为传销出现的新变化而提升监管理念和手段;更不得不承认,还有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利用监管手段的落后和模糊地带,客观上已经沦为传销行为和传销组织的保护伞。

毫无疑问,公众和消费者都应该提高自己的判断能力,认识清楚传销的危害,不参与其中,更不能加入其中危害别人。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不合格的消费者,只有不合格的监管者!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有利且可能是暴利,存在且未受到制止,一部分人就很难抵抗住诱惑。

监管部门的设立和职能,就是要让他们针对市场中的不守规则和秩序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判断,及时治理,及时规范,最终维护市场的秩序,保护公众的利益。

没有及时发现,是失职;发现后置之不理,是滥职;发现后或明知其是传销还和其沆瀣一气,则是渎职!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编:liux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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