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警方展示在“飓风23号”收网行动中缴获的电脑、手机、银行卡等涉案物品 记者黄巍俊摄
“中央操盘”、“国家秘密政策”?什么原因使人疯狂“拉人头”?
“中央操盘”、“国家秘密政策”?风靡两广的“1040阳光工程”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传销骗局?是什么让一个勤恳的“烧鹅佬”放弃安稳生意,疯狂“拉人头”一两万人?今年3月,肇庆、湛江、茂名、梅州等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一个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进行传销活动线索。
记者了解到,“1040阳光工程”是早在本世纪初就已风靡广西的一个传销骗局。广东省公安厅立即组织各地警方侦查发现,该骗局近年来已经蔓延至广东。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茂名、肇庆、梅州、河源等14地市公安机关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00余名,涉案资金8亿余元。
宣称为穷苦百姓“致富”,许1040万重金奖励“拉人头”
办案民警介绍,该传销组织“1040资本运作项目”为名(又称“1040阳光工程”、“1040资本工程”),宣称:中央操盘,在北部湾布局,暗中实施“国家秘密政策”,为北部湾吸聚资金,带动北部湾的经济发展,实现中国经济增长的第四极。“这些项目肯定是假的。这种骗局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当时号称是‘给穷苦百姓致富用的’。”
要参加入该项目,就必须交纳69800元的投资款后成为会员。“团伙会要求会员把钱直接存进银行,并说这是‘给国家的钱’,每个人存钱后都必须把密码统一设成121314,然后把银行卡上交给团伙的管理人员。”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一个月后,传销组织就会把卡返还给受害人,并返还其本人19800元。要想返还全款,投资者必须要拉下线获得返利,拉的人头越多,返利就越多。
团伙规定,直接发展一个下线可返利6000元,下线再发展的下线,可提成1800多元。团伙按照上线、经理、老总的顺序层层瓜分利润,如有余额交给最上层作为管理费。每个人最多发展3个下线,下线总人数达到28人后,就能升为老总(A1),层级达到最高为“老总(A4)”,将可获得提成、管理费等共1040万元,即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据我们掌握,目前没人拿到这1040万元。”办案民警告诉记者。
此外,还有人实在拉不够下线,甚至还用自己的钱,以别人的名义投进去充人头,希望拿回本。“其实这都是靠下面会员的入会费来实现所谓的‘获利’。”办案民警说。
“1040”蔓延至广东,“老总”靠摆酒炫富“拉人头”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1040”传销案中,参与者多是熟人圈。“都是发展身边的亲戚朋友,亲戚朋友再发展自己的亲戚朋友。”为了吸引投资者,他们声称自己在广西北海做生意,组织一日游、二日游,请亲友去考察,然后“洗脑”。“有的人说没钱,他们甚至还教他们怎么跟亲戚朋友开口借钱。”办案民警说。
近年来,广东公安机关发现,“1040”传销组织开始向广东蔓延,基本遍布全省各地市,参与者众多。“广东各地都有各地的体系,如佛山体系、肇庆体系等,每个体系的头目,都曾经在广西‘学艺’。”办案民警说。
按照团伙规定,达到“老总”级别的成员必须要离开广西,因此,许多人就回到自己的户籍地或居住地继续“拉人头”。“这些人很多都没什么文化,曾经很穷,突然衣锦还乡,住豪宅、开豪车。”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为了吸引人加入,他们还专门找各种理由组织宴会摆酒,有时甚至专门搞几百台豪车,在宴会上一字排开,让亲友认为自己干这个很赚钱,宣传效应很强。”
“烧鹅佬”广西“学艺”,几年发展下线一两万人
办案民警介绍,该案中,大头目“严某”也在此次行动中落网。50多岁的严某曾是肇庆一名做烧鹅的勤恳手艺人,2009年,他成为广东人中最早去广西“学艺”的一批,人称“烧鹅佬”,在广西小有名气,而后回到广东,短短几年就拉了一两万人。
“审讯的时候,他跟我说:‘做烧鹅起早贪黑,早上4点钟左右就要起来,一年生意好也就一二十万。拉一个人头比这个来钱来得快多了。’”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严某到了广西之后,很快就拉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堂弟、侄子等进入该组织,迅速成为“老总”。
“发家致富”后,“烧鹅佬”烧鹅也不做了,给老婆买了台宝马,自己买了两台奔驰,在佛山也买了豪宅。按照组织规定,成为“老总”的严某不需要再辛苦“拉人头”,而可以坐收管理费,但同时,他也要离开广西。
于是,严某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广东。“他利用他在体系内的影响力,找各种名目摆喜宴,也频繁去参加别人的喜宴,人家生孩子、买房,无论有什么大小事,他都要开着豪车去炫一下富,以示干这行大有前途。”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受害人反映,初步统计,在严某体系下的成员至少都有一两万人。”
不久前,严某在酒店组织喜宴活动炫富的时候,被群众举报,他的“炫富”生涯也就此了结。
“飓风23号”捣毁特大网络传销窝点70余个
广东省公安厅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等16地市公安机关,同步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开展“飓风23号”收网行动,捣毁犯罪窝点70余个,侦破“1040阳光工程”“黄金国际EGC”“赛比安”等系列网络传销案件50余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80余名,涉案金额10余亿元。
上半年广东破传销案160多起今年3月,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茂名、肇庆等市公安经侦部门在工作中相继发现多个涉嫌传销犯罪的线索。相关线索上报后,省公安厅经侦局立即将相关案件列为“飓风23号”专案,集中对新型网络传销犯罪进行打击。
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6月中旬,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全省16个地市公安机关同步在广东、广西和福建等地收网,成功侦破“1040阳光工程”“黄金国际EGC”“赛比安”等传销案件50余宗,捣毁犯罪窝点70余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80余名,涉案金额10余亿元。
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副局长吴武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上半年,广东共破传销案件160多起,刑拘犯罪嫌疑人950余名,逮捕犯罪嫌疑人740余名,同比分别上升36.7%、128%、218.8%,涉案金额200多亿元。
新型传销网络,快速扩张10余万人吴武强介绍,近年来,传统传销犯罪不断演变扩张,新型网络传销高发,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趋势。
一是新噱头多,迷惑性强。“编织高大上的幌子,以高回报为诱惑实施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情况突出。”吴武强说。
二是传播方式多样化,发展快,跨区域蔓延,规模增长迅猛。“犯罪团伙或通过线下高利诱惑快速发展人员,并跨区域蔓延,规模增长迅猛;还有团伙线上线下结合,线上通过网络、微信,线下通过各地代理做宣传进行路演,层层发展会员,短时间内就可迅速扩张至几千上万人,甚至10余万人。”吴武强说。如“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经邻省向全广东地区蔓延,快速增长到10余万人。
三是实物虚拟消费交织,传销组织者通过互联网推销“虚拟产品”,参与人员之间通过网络联系,通过银行转账收钱,隐蔽性增强。
四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网络传销具有极强渗透力,浏览此类网站的上网用户都可能是潜在的参与群体,参与者遍布各地,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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