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神:以“太阳神”名义传销三人落网 嫌疑人非注册业务员

近日,打着“太阳神”幌子进行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卞某霞、李某龙、于某芹落网。对此,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回应称,传销组织利用太阳神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对太阳神的市场经营与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太阳神公司绝不姑息,一定会联合警方、工商等执法部门打击到底。

据了解,在2012至2013年期间,凤岗公安分局接连捣毁了以太阳神名义进行传销活动的6个传销窝点,刑事拘留19人,遣散传销人员过百人,由于追捕工作难度大,该组织在广东省内的高层组织者一直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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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凤岗公安分局获悉,“飓风2016”行动以来,该分局又发现了这些团伙的蛛丝马迹。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凤岗警方初步摸清该组织广东省最高组织者卞某霞、李某龙、于某芹三人的有关情况,并部署了抓捕行动。最终于10月26日在中山警方的协助下,先后于中山等地抓获上述三人。

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7日,公安局凤岗分局向太阳神发了公函,称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辩称他们是在广东省太阳神公司正式注册的业务员,与太阳神公司签订过合同,且注册过太阳神公司的直销店。警方要求太阳神核查几名犯罪嫌疑人所述真伪。

太阳神公司副总经理白学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我司核查,几名犯罪嫌疑人仅在2009年至2011年之间各有一次购货记录,其他资质皆无,纯粹是假借太阳神的名义进行传销的违法活动。公司随即正式回复了凤岗分局。”

此次事件仅是太阳神公司联合执法部门打击的一例,之前还有塘厦、清溪等多起案件,白学锋介绍,该公司为此成立了专项小组,采用多项举措来预防、发现、打击取缔传销,包括引进身份证阅读器,推行实名制等,并与多地执法部门密切沟通,一经发现全力打击。

来源:南方日报 (责编:liux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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