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告《壹周刊》案未完待续 不满300万赔款索赔4.7亿

壹周刊》诽谤霸王洗发水罪成被判罚款,霸王国际集团不满法庭判罚金额仅300万元,遂再入禀提出上诉,要求法庭改判《壹周刊》恶意中伤霸王,兼向霸王赔偿逾4.7亿港元。
霸王向法庭呈交的上诉申请,指霸王国际集团不服上月的诽谤案裁决,认为原审法官判案有多个错误,包括错误裁定《壹周刊》无造假,亦无恶意中伤霸王;错误裁定《壹周刊》毋须就内地转载的影响负责;错误裁定霸王内地母公司无权代表本港的分销商去追讨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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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国际集团称,涉案报道刊出后,霸王需花费逾6000万元人民币进行重建品牌形象宣传,包括登电视广告、赞助亚运等。
 

霸王亦估算,因涉案报道损失逾3.3亿元人民币生意,因此要求法庭判处《壹周刊》需就事件负责,并作出逾4.7亿港元赔偿。
 

据资料,霸王在原审时索赔达6.3亿元。案件至本年五月底审结,高院颁下长达269页判词,指涉案撰文记者作出不负责任的报道,裁定《壹周刊》败诉,需赔偿300万元,兼支付霸王八成讼费。

来源:大公报  (责编:liux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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