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大军有望添新兵 青海安普已提交材料正式申牌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及配套法规,青海安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普公司”)在认真研究直销法律法规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准备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文件,并已向商务部提出了直销经营许可申请。安普公司郑重声明,如我公司经国家批准获得从事直销经营许可授权,将严格履行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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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直销经营活动中,安普公司将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杜绝一切传销活动;

二、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及披露程序。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向政府报备并通过公司中文网站http://www.qhanpu. com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保证内容真实、准确、规范、透明,符合《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直销员所使用的产品说明和直销宣传材料与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上述内容如有变动,公司确保在相关内容变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在获得许可)后1个月内及时更新网站资料,确保及时完整地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站向商务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备相关信息。

三、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培训行为,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公司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本公司直销活动。严格自查省级分支机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行为。保证直销员只在其所属省级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禁止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做到依法经营和管理。

四、直销员计酬制度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五、安普公司对省级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但能够证明其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同时,积极配合工商及相关部门对我公司直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六、公司建立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直销员和消费者可以在服务网点或者省级分支机构办理退货和换货。

七、公司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八、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确保保证金用途,并承诺不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九、保证拟直销的产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第72号文件对直销产品规定的范围要求, 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今后,安普公司将继续诚信经营,规范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优良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积极回馈社会,为直销行业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声明。

 关于青海安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前身是青海康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注册资本5000万,其总部位于青藏高原中心城市西宁——青海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区。青海安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专注于高原荒漠生态治理及高原特色植物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是一家将高原荒漠化治理、特色植物种植、研发、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融为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也被认定为青海省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来源:商务部  (责编:liux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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