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国际:《壹週刊》诽谤霸王案进行结案陈词 报道被指言过其实

《壹週刊》诽谤霸王案,控方昨日继续进行结案陈词。控方指,涉案女记者由调查到撰写文章的过程中连番犯错,更没有行使作为传媒人的责任,将事实的全部告知大众。控方又批评壹传媒的两位最高负责人,指他们的证供不可信,认为法庭不应採纳两人的供词。控方估计最快于本周六(8月29日)完成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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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昨日指,负责撰写涉案报道的《壹週刊》女记者林瑜婷,从一开始已对“爆料人”投诉霸王“二噁烷”超标抱有怀疑,惟“爆料人”在资讯中提及其家人受到影响,令林放下戒心,天真地相信“爆料人”。

指《壹》两高层证供不可信

而在资料搜集期间,科学专家曾向她指出,含有10ppm或以下的“二噁烷”对人体健康没有影响,称:“一定没事”。惟林没有理会,更无视多份有关“二噁烷”的国际性权威报告,选择性依赖一份她认为可信的报告,“自作主张”认定10ppm的“二噁烷”可致癌。控方认为,她没有行使作为传媒人的责任,将事实的全部告知大众。

控方又指,女记者证供显示,时任《壹週刊》顾问张剑虹及《壹週刊》总编辑李志豪未曾与她商议,就自行将标题由“二噁烷可致癌”改为“二噁烷致癌”。惟两人早前在庭上辩称,曾与女记者林瑜婷商议更改标题一事。控方认为,两人的供词荒谬及不可信,表示法庭不应採纳两人的供词。

另外,控方直接表明不认同,被告一方早前指《壹週刊》于内地是被禁刊物及销售情况不佳的说法。他指,《壹週刊》有网上订阅版本,而现今网络传媒亦会转载,尤其该文章含有“霸王致癌”如此煽情的标题。控方续指,《壹週刊》的报道不但导致霸王商誉受损,更令其销量下跌。法官陆启康闻言,表示首次听到有传媒指自己的发行量不高。

来源:大公网  (责编:liux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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