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惩治犯罪 南京首例传销案宣判

今天,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南京市首例微信传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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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3月,被告人陈某自称亚洲催眠大师,以推销其微信营销课程为名,打着“月入百万 微信营销 商业模式”的口号,陆续在上海,杭州、广州、厦门、昆山、福州等地开展以微信营销为主要内容的免费授课,要求参与者缴纳不同数额的代理费,成为其不同级别的微信营销课程的代理商。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  责编:liuxi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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