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40100元可以赚450万元,听到这样诱人的投资途径,您是不是也心动了呢?不过,心动万不可行动。警方提醒:此类蛊惑人心的骗术纯属新型传销,这类传销改变了以往限制人身自由的极端传销方式,更具迷惑性,市民们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误入传销 法网难逃吞苦果
袁某是江苏兴化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今年1月23日由如皋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如皋市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据了解,袁某于2009年5月底,在四川乐山加入了”阳光扶贫工程“项目。该项目采用“五级三阶制”模式,分为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高级业务员5个级别,参与人员缴纳3800元(其中申购第一份时500元为产品)即可申购1份,后每申购1份需缴纳3300元,1人最多可缴纳40100元申购12份。加入后通过发展下线,随下线申购份额的增加而晋升,并按照等级获取提成,下线最多申购达500份则晋升为高级业务员出局。
袁某加入该项目后,多次安排、带领新人听课,并向下线宣传高回报,引诱他们继续发展下线。2010年因上任网络经理出局,袁某被指定担任网络经理,负责未出局人员的日常管理、新人的申购、提成的发放等工作,出局后一直负责对收取的钱款进行结算、分配。据了解,袁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184人,层级达19层,金额达4512500元。
近日,袁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我原来是做建筑工程的,主要做混凝土这方面的工作,可是最后老板不付工资给我。当时走投无路了,而挣钱的欲望又特别强烈。后来朋友介绍说,在四川那边开歌厅、茶楼可以挣钱,我就去了。一开始并不知道是传销,也是后来才知道的。”袁某说:“派出所的民警来到我家里,家人告诉我这种事是违法的,我才知道出事了,就自己投案,将事情交代清楚。”
在看守所内,袁某默默低下了头,懊悔地说:“做什么事情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我现在后悔莫及,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
朋友介绍 传销害人又害己
冒某是如皋人,2013年8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四川遂宁。“我以前在建筑工程队担任工程经理。介绍我去四川的朋友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关系不错。他当时跟我说是去那边做工程的,每年可以比现在多挣2-3万元。他还花了几天时间,带着我走了几户人家,看那些成功了的人。他担心我还不相信,又请我去大饭店吃饭。那天一起吃饭的都是些成功人士,个个戴着金项链,开的名车,抽的名烟。”冒某说:“他们向我介绍,‘阳光扶贫工程’项目是一项国家项目,投资的人越多,回报给百姓的就越多。根据他们所发的书籍,我上网查了一下,可以查到。直到2014年9月10日,我家里有事,坐车经过南京时,看到当天《扬子晚报》上刊登的《投资7万元,国家回报你1040万元?》的文章,看完我就有点懵了,一回到家我就开始打听,后来才意识到我加入的是新型传销组织。恍然大悟后我赶紧通知其他在四川遂宁的人,让他们不要继续上当了。”
冒某告诉记者,原本以为交了40100元,以后每月10日都能准时拿到8892元,后来才知道,只有第一个月拿到了8892元,以后就得介绍其他人加入,才有提成拿。“我后来介绍了3名同事和1名邻居加入了新型传销组织。以前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现在因为这个事,关系都不怎么好了。”冒某无奈地说:“现在很后悔,既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好多钱,我在那边生活还花费了25000元。我打算以后挣了钱,尽快将他们的钱还掉。”
“这类新型传销危害很大,大概有三四十对夫妻因为参加这个项目产生矛盾而离婚了。”冒某说:“如皋有600多人在那里,有一部分人不相信,但还有不少的人认为不违法,还留在四川遂宁那边。”冒某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现在建筑行业饱和状态下,失业的人越来越多,误入传销的人也很多。一旦遇到类似没有实体,需先期投入资金,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情况,一定要多加注意,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 新型传销巧辨别
如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关春海提醒广大市民,新型传销是一种不同于以往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方式。当有亲戚朋友提及四川、贵州投资项目时一定要当心。如何识别这种传销,关春海介绍说:“这种传销,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缴纳入门费,二是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市民一经发现这种新型传销,除了自己不上当受骗外,还要提醒周围的同事和亲戚朋友也不要上当,并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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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传销?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2)传销现状
由于传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手段隐蔽,形式多样,当前形势不容乐观。拉人头传销在我市主要以“1040”工程、“450”工程(即“阳光扶贫工程”)为主,将受害人骗至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网络传销方面:主要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返利”“免费旅游”等为幌子的传销。
(3)打击传销
自2005年以来,如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共立传销刑事案件39起,刑事追究92人,有力地打击了传销犯罪。2011年破获“E玛国际”传销大案,涉案值1.06亿元,当年9月25日,焦点访谈以“传销传到网络上”予以报道;2012年破获“6.29”公安部督办的网络传销大案,注册传销人员10万余人,涉案值达8亿余元;2014年又破获“明明商”传销大案,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涉及人数两万余人,案值8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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